苏州市瑞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设备零部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市瑞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设备零部件加工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苏州市瑞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设备零部件加工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苏州市瑞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刘庄路8号3号厂房

  项目投资:600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租赁苏州工业园区药用动植物试验有限公司的位于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刘庄路8号3号闲置厂房进行建设生产,租赁总面积约1030m2。主要设备为车床、钻床等,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加工设备零部件8万件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市瑞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刘庄路8号3号厂房

  联系人:张建国

  联系电话:1390154478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仙林大学城纬地路9号F6幢122室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3771753601

  电子邮箱:sunna@tsingcheng.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苏州市瑞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设备零部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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