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路东、昌兴路南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备案稿)

公示材料

  一、项目概况

  永丰路东、昌兴路南地块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永丰路东侧、昌兴路南侧,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32676.56m2。地块内1992 年之前为农田、民宅(无小作坊生产活动)、水塘(种植鸡头米);1992 年苏州春凉环保设备厂成立,部分厂房位于地块内,2007 年苏州诚达五金散热器有限公司成立,部分厂房位于地块内;2019 年地块内所有企业、民宅拆除,水塘(种植鸡头米)、灌溉沟渠用本地块土壤及周边居民房建设时开挖的基坑土壤进行平整;目前地块内为空地,长有杂草、树木,西北部存在水塘,地块内中部存在一条横穿东西硬化道路。根据《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用地规划图(现行控规拼合)》,本地块具体规划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A5),属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地块共布设28 个土壤监测点位、11 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一个底泥监测点位、一个地表水监测点位。共送检 193 个土壤样品(包含 19 个土壤平行样)、14 个地下水样品(包含2 个地下水平行样)、1 个底泥样品、1个地表水样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监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 中45 项因子、pH、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锌、铝。

  三、结论与建议

  土壤和底泥样品检测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深圳市地方标准 DB4403/T 67-2020)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 类标准限值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值,地表水样品检测项目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 类限值,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作为后续地块开发利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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