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环境执法大队实验室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2年7月开展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2年8月8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项目情况: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大队(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投资2000万元,租赁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389号1~3层部分办公室进行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地表水、废水、废气、降水、降尘等样本的检测,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检测批次为650 批,年编制环境检测报告8000份。

  审批过程: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大队于2021年2月委托苏州科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苏州工业园区环境执法大队(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21年4月取得建设项目环评承诺书。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1年8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3月20日建成,试运时间:2022年3月28日~2022年5月31日。

  验收工作的开展:建设单位于2022年6月开展验收工作,中新苏州工业园区清城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委托进行验收监测,清城环境公司于2022年7月5日、7月6日进行现场监测,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本项目废水总排口采样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水各污染物浓度可满足标准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2)废气:验收监测期间,各排气筒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废气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一般固废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废去向明确,零排放,对环境不造成二次污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环境执法大队

  建设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389号

  联系人:侯文正

  联系电话:0512-62588865

  邮编:215021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苏州工业园区环境执法大队实验室新建项目验收报告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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