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2年7月开展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2年8月8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项目情况:苏州劲威新药研发有限公司租赁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A2楼207/208单元和325A单元,投资750万元建设“苏州劲威新药研发有限公司建设临床前研究实验室项目”(后文简称本项目),接收外部研发机构研发出的制剂和新药物质,对啮齿类动物进行注射或口服给药,之后观察其生理病理状态和存活率等,对测试药品的药效、药理进行评估。本项目于2021年12月31日获得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立项备案,备案证号:苏园行审备〔2021〕1484号,项目代码:2112-320571-89-01-623471。目前该项目已取得《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书》(编号:C20220144)。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2年7月,苏州劲威新药研发有限公司委托中新苏州工业园区清城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对其建成投入生产的“苏州劲威新药研发有限公司建设临床前研究实验室项目”进行验收监测,中新清城环境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7月30日进行现场监测,于2022.8.2-8.3进行有组织废气监测,于2022.9.13-9.14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补充监测,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本项目废水排放口依托生物医药产业园,与其他公司共用,企业没有单独的排口,监测数据不具代表性,因此未对废水总排口进行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其它各类接管废水出水口的COD和SS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标准。。
(2)废气:验收监测期间,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恶臭浓度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相关标准。实验室门外1m处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6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其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废委托张家港市华瑞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置。以上各种固废做到100%处理,零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带来二次污染及其他影响。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劲威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星湖街218号生物医药产业园A2楼207/208单元和325A单元
联系人:胡志斌
联系电话:15050157030
邮编:215021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劲威验收报告及意见
- 电话:0512-6706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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